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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关于调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间间隔的通知

  • 发文字号: 暂无
  • 发文单位: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  • 发文日期: 2026-04-20
  • 类别: 住房公积金
  • 发文地区: 广东省东莞市
  • 生效日期: 2026-04-20
  • 业务类型: 其他
  • 是否有效: 全文有效

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:

 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,激活资金使用效能,解决缴存人对资金周转的切实需求,结合我市实际,即日起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优化为每次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个月(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3个月),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。

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  2026年4月20日

政策原链接:https://dggjj.dg.gov.cn/zwgk/zfxxgkml/qt/tzgg/content/post_45294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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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作者: 人社123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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